國立國父紀念館
「2024中山青年藝術獎」徵件簡章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修正
目的:為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號召群賢創建民國,弘揚天下為公,博愛服務的精神,並鼓勵青年藝術家開拓視野,精進創作,本計畫藉由評選、獎勵、展覽及相關推廣活動,擴大社會參與,以達成發揮本館職能激勵青年展現藝術才華,促進文化藝術發展之目標。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件類別:水墨、書法、油畫(壓克力)等3類。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20至45歲[1]之個人。
參賽作品以比賽公告時兩年內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為限。
依本計畫公告類別,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書法類兩種字體各一件,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經本館於事實確認後,得逕予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且三年內不受理再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曾參加中山青年藝術獎獲「中山獎」者,不得再參加同一類別(水墨、書法、油畫)競賽。
送件方式: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初審
初審送件資料應詳實填寫,作品照片務求清晰,格式及數量依各類別規定填寫。
報名採線上報名,其中電子檔案包含:
「水墨類」及「油畫類」:
身份證照片(JPG檔案)1張
參賽作品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1張
參考作品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2張
個人生活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1張
「書法類」:
身份證照片(JPG檔案)1張
參賽作品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2張
個人生活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1張
報名電子檔案提供方式,電子檔案至本館官網「活動報名」於報名期間,以網路線上傳送,網址:event.culture.tw/YATSEN。
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www.yatsen.gov.tw下載參考。
複審
初審後入圍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檢送作品原件至國立國父紀念館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送作作品尺寸規定:
水墨類:裱裝完成尺寸,長邊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240公分。
書法類:
直式裝框或卷軸裝裱,裝裱後總長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不超過150公分。
裱裝形制列入評分要件。
油畫類:原作長邊不得大於162公分,短邊不得小於80公分;裱裝完成尺寸,長短邊皆不得超過176公分。
參賽者(作者)應擔負本階段郵寄或運送作品之責任與經費。
複審各類作品原件必須裝裱完成,原件作品須與送件照片相符;裱框請用壓克力及木板;玻璃裝裱者,不予收理。
送審作品原件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作品規格: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水墨
本類包含膠彩繪畫作品。
必要時,作品畫面上由作者親自落款。
上傳文件:
送件表1份(WORD檔案上傳)
參賽作品全貌相片1張(JPG檔案,檔案2-5MB)
參考作品2件相片各1張(JPG檔案,檔案2-5MB)
其他必要文件:
身份證(JPG檔案)
個人生活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
1、參賽作品原件1件
2、裱裝完成尺寸:長邊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240公分。
書法
上傳文件:
送件表1份(WORD檔案上傳)
參賽作品相片1體1張,共2張(JPG檔案,檔案2-5MB)。
2、其他必要文件:
身份證(JPG檔案)
個人生活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
1、參賽作品原件各1件,共2件。
2、作品請以直式裝框或卷軸裝裱,裝裱後總長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不超過150公分。
3、裱裝形制列入評分要件。
油畫
(壓克力)
本類包含壓克力顏料繪畫作品。
上傳文件:
送件表1份(WORD檔案上傳)
參賽作品全貌相片1張(JPG檔案,檔案2-5MB)
參考作品2件相片各1張(JPG檔案,檔案2-5MB)
3、其他必要文件:
身份證(JPG檔案)
個人生活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
1、參賽作品原件1件
2、作品尺寸,長邊不得大於162公分,短邊不得小於80公分;裱裝完成尺寸,長短邊皆不得超過176公分。
展覽:
獲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得由本館排定檔期辦理公開展覽。
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布展彈性。
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訂時程
備註
徵件簡章
公布期間
2024年3月~9月
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
初審收件
2024年9月1~9日
線上報名
初審
2024年9月
入圍名單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複審收件
2024年10月14、15、16日
國立國父紀念館(逾期視同放棄)
複審
2024年10月
展覽
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9日
展出地點、時間由本館規劃辦理。
頒獎典禮
2024年12月21日
得獎名單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巡迴展
2025年2月~5月
展出地點、時間由本館規劃辦理。
展出作品
退件
2025年6月
國立國父紀念館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主,並即時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
獎勵:各類別分設獎項
中山獎:1名,奬金新臺幣3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得獎次年度起算3年內,於國父紀念館每年受理展覽檔期申請期間提出申請,得免費展出1次[2](場地、展期由國父紀念館安排)。
第二名:1名,每名奬金新臺幣1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每名奬金新臺幣5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佳作獎:5名,每名奬金新臺幣1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入選:5名,每名奬金新臺幣5仟元(含稅),獎狀乙紙。
各類獎項(含入選)若複審未達標準,得以從缺;獲入選以上者(含入選)均發給展覽專輯。
各類別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時,將補助來回交通費。
作品安全及保險:
保險:保險期間自作品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一)複審評審前,每件作品一律以新臺幣2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最高賠償金額)。
(二)複審評審後,前三名每件作品保額新臺幣10萬元整、佳作及入選作品每件保額新臺幣2萬元整。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展覽(包含巡迴展)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由,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者,不負賠償之責。
退件: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於展覽結束後辦理退件。
各類作品均由主辦單位逕行退運,惟退運地點限於中華民國境內。如退運地點為國外或大陸地區,由作者來館領取並自行辦理退運事宜。
權利歸屬:
獲中山獎之作品將依國立國父紀念館典藏審議規定辦理,經審議通過者,頒予書面典藏證明文件,作品所有權歸國立國父紀念館所有; 未通過入藏者,原件返還。
前開作品著作人同意以非專屬、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利用方式或目的之限制,授權國立國父紀念館為利用,包括得為改作及再授權第三人為前述利用。
其他事項: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倘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等),且有任何相關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
得獎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認定者,本館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獎勵。
作者對本競賽之審查、作品陳列及專輯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入選以上(含入選,不含中山獎)作品圖像及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創作理念,著作人同意以非專屬、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利用方式或目的之限制,授權國立國父紀念館為利用。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作者同意展覽現場開放民眾於無腳架、無閃光燈條件下攝影。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
[1]以113年辦理為例,出生日期在民國68年1月1日及93年1月1日之間。
[2] 國父紀念館自113年2月26日起休館進行整修,展覽申請作業順延至重新開館後起算。
售票網站:https://event.culture.tw/mocweb/reg/YATSEN/Detail.init.ctr?actId=40239
活動時間 | 活動地點 | 活動票價 | 結束時間 |
---|---|---|---|
2024/09/01 00:00:00 | 國立國父紀念館 | 無售票 | 2024/09/09 00:00:00 |